就业创业服务

重庆移通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校友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5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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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校友奖学金”由重庆移通学院优秀校友捐赠设立,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优秀创业学生,旨在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奋发成才。根据《重庆移通学院“校友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将2024-2025学年“品学兼优奖学金”、“经济困难奖学金”、“创业奖学金”评选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二、分配名额

全年奖励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28名,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不足28名,则按实际人数评选,各学院根据学生的学习、家庭经济情况、在校期间综合表现等条件,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选拔与推荐。

三、奖学金设置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有较高的思想水平与政治觉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与文化素养;

2.学习勤奋,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3.主动投身于校园文化活动建设中,积极参加校友活动;

4.坚持体育锻炼,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5.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遵守校规校纪,在评定学年内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

(二)具体条件

1.品学兼优奖学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在评定奖学金学年内智育分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计算方法详见附件6),且在校期间无必修课不及格科目;

(3)进取心强,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以身作则,积极参加校友活动,在评定学年内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荣誉或参加校友活动不少于3次;

(4)在评定奖学金学年内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通过计算机二、三级及英语四、六级考试,或担任就创助理团成员优先;其中,大三、大四年级学生必须通过计算机二级和英语四级。

2.经济困难奖学金

(1)生活俭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2)评定学年内学习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所在年级专业的前40%(计算方法详见附件6),期末正考无不及格现象;

(3)进取心强,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以身作则,积极参加校友活动,在评定学年内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荣誉;

(4)生活俭朴,无铺张浪费行为,无超出自己消费能力购买高档名贵学习和生活用品现象;

(5)通过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或担任就创助理团成员优先。

3.创业奖学金

(1)奖学金申报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参评学年无违纪情况;

(2)奖学金申报者应具有较强的创业意识和创新精神,积极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活动,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创新创业竞赛获得校级一等奖及以上荣誉;

(3)作为法定代表人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或作为主要负责人运营的创新创业项目入驻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

(4)申报创业奖学金的学生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独立或为主要负责人拥有合法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的产品或服务,可以是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创意设计,也可以是一项可能研发实现的创新性概念产品或服务;

B.获得校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并结题; 

C.作为主要负责人参与的创新创业项目被评选为校级重点项目或标杆项目; 

D.担任学校双创先锋班学员,并顺利结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评选资格

1.参评学年内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者;

2.不勤奋学习,学习不上进,经常逃课、迟到、早退,或者不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者;

3.经常有吸烟、酗酒行为,或生活铺张奢侈,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者;

4.在评选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提供虚假证明,缺乏诚信、道德败坏者。

五、评选程序

(一)评选对象仅面向学院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评选通知下发后填写《重庆移通学院“校友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1-3),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学院终审

各学院组织资格审查和最终评定,提交校友工作办公室评定结果名单。

3.学校审核及公示

校友工作办公室根据学院上报的评定结果名单(附件4)进行上报审批后,公示五个工作日。

(二)评选对象面向全校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评选通知下发后填写《重庆移通学院“校友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1-3),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学院初审

各学院组织资格审查和初评,提交校友工作办公室推荐学生名单(附件5)。

3.学校评审及公示

校友工作办公室根据学院上报的推荐名单组织评选,进行复核、上报审批后,公示五个工作日。

如师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相应公示期内向本学院实名反馈,学院应在接到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学院的答复仍有异议,通过实名方式向校友工作办公室提请复议,校友工作办公室在接到复议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投诉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举报,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对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举报应对被投诉人的姓名、部门,投诉内容力求详实。对投诉情况属实的,学校会责成相关学院整改,对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校友工作办公室受理电话及投诉邮箱:

合川校区(行政楼A栋109办公室):

受理电话023-42871260,投诉邮箱ytxyxygzbgs@163.com

綦江校区(贤者楼205办公室):

受理电话023-48799055,投诉邮箱jczx_qj@cqytxy.edu.cn

六、评审要求

(一)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评审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重庆移通学院“校友奖学金”评选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坚持条件,严格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严格评审纪律,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问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是评审“校友奖学金”的责任人,对评审工作及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七、材料报送

(一)材料报送内容:

1.《重庆移通学院2024-2025学年“校友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3)电子版及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

2.《2024-2025学年“校友奖学金”推荐名单》(附件4)电子版及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

3.推荐学生的获奖材料复印件(省市级以上奖项)、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二)材料报送要求:

所有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20日12:00前交至校友工作办公室,逾期不报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合川校区: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txyxygzbgs@163.com、纸质材料交到行政楼A109谭露老师处。

綦江校区: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czx_qj@cqytxy.edu.cn、纸质材料交到贤者楼205办公室刘籽圻老师处。

 

附件1:重庆移通学院“品学兼优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重庆移通学院“经济困难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重庆移通学院“创业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4:重庆移通学院2024-2025学年“校友奖学金”评定名单(面向学院)                          

附件5:重庆移通学院2024-2025学年“校友奖学金”推荐名单(面向全校)  

附件6: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及智育分计算方法 

附件7:《重庆移通学院淬炼商学院“校友奖学金”评选方案》

附件8:《重庆移通学院数字经济商学院“校友奖学金”评选方案》

附件9:《重庆移通学院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校友奖学金” 评选方案》

附件10:《重庆移通学院智能工程学院 “校友奖学金” 评选方案》

 

重庆移通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22日



附件:

附件1:重庆移通学院“品学兼优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2:重庆移通学院“经济困难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3:重庆移通学院“创业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4:重庆移通学院2024-2025学年“校友奖学金”评定名单(面向学院).xlsx

附件5:重庆移通学院2024-2025学年“校友奖学金”推荐名单(面向全校).xlsx

附件6: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及智育分计算方法.docx

附件7:《重庆移通学院淬炼商学院“校友奖学金”评选方案》.docx

附件8:《重庆移通学院数字经济商学院“校友奖学金”评选方案》.docx

附件9:《重庆移通学院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校友奖学金” 评选方案》.docx

附件10:《重庆移通学院智能工程学院 “校友奖学金” 评选方案》.docx